业务领域

离婚

当前位置:武汉律师网 > 离婚>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因为各种家庭纠纷,会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办离婚证吗?法院判离婚的上诉期有多久?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办离婚证吗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是一审判决离婚的话,由于一审判决还要等双方不上诉后才生效,所以,一审判决双方均不上诉后,别忘记到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二、法院判离婚的上诉期有多久

  1、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三、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标准,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举了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为司法实践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标准或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注意,此处的赌博、吸毒等行为并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屡教不改的恶习,这严重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准备的“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办离婚证吗”的全部内容,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提醒大家,关于离婚的所以事宜,法律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