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资产转移是怎样的
来源:武汉律师网 时间:2021-08-05
离婚意味着曾经最为亲密的夫妻从此劳燕分飞,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相往来不说,有些甚至还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而争的热火朝天、头破血流,各种提前转移资产,只为自己利益最大化。那么,离婚资产转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资产转移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前发现对方财产转移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离婚后发现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共有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便是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资产转移是怎样的内容。离婚时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的行为,可以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且可以请求对转移方少分财产。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